尊敬的广大客户、船公司、船舶服务商、货主单位、供应商、外包商:
根据相关政府单位和上港集团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保障港口和城市的安全,严防境外疫情从码头输入。在落实自身防疫工作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双方需要签署疫情防控协议书,共同维护进港人员健康安全。
即日起,所有进入我司开展工作业务的单位必须提供新版疫情防控协议书至我司与贵单位开展业务联系的部门,船舶服务商的疫情防控协议书提供至安监部,未提交疫情防控协议书的,将不予进港。
疫情防控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敬请谅解并互相转告!